據《南方都市報》《海峽導報》報道近日,福建武平縣一名官員打獵時,誤將一村民當做野豬擊中致死,目前該官員已被警方刑拘。據死者家屬說,槍傷不在要害處,如及時施救還有輓救可能,但傷人者事發後逃逸。
  受害村民左膝中槍
  被誤殺的村民名李其昌,武平縣城廂鎮人,45歲,以務農為生。據李其昌的女婿王某說,11月23日上午,李其昌帶了鐮刀、工具包等上山採摘靈芝、蘑菇,但當天一直沒回家。家人隨後報警,並同鄰裡一起上山尋找。26日上午11時許,搜尋人員在地處城廂鎮正北方位的永平鎮塔里村一處丘陵找到李其昌,此時李已死亡,且身上有槍傷,鐮刀等工具散落在他身邊。王某說,李的左腿膝蓋處有槍傷,但頭部和心臟部位均無中彈痕跡。另一參與搜救的村民也證實,李其昌身上的槍傷並不在要害位置,其應是負傷後失血過多而亡。
  武平縣委宣傳部發佈通報稱,11月27日上午,嫌疑人吳某標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如實供述了11月23日與修某開(系城廂鎮黨委副書記)一起上山打獵時,修某開誤將李某昌當成野豬擊中致死的事實。目前,兩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開槍者事後或逃逸
  武平縣委縣政府權威人士證實,通報中所稱的修某開全名為修啟開,曾任武平縣市容管理局副局長,現任武平縣城廂鎮黨委副書記。據該人士透露,修啟開涉案用的是一款改良過的老式獵槍——鳥銃,現已初步認定為非法持有槍支。
  武平地處福建龍岩西南部,閩、粵、贛三省交界處,全縣多低山丘陵。當地民間常有居民持槍打獵,也屢有非法持有槍支案件發生。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2014年1至10月,武平縣人民法院在10個月內,共宣判了10起非法持有槍支案,其中7起案件,涉案槍支為鳥銃。
  上述內部人士還透露,根據現有證據可初步認定,修啟開在意識到誤傷村民以後,沒有第一時間
  採取相應的救援措施,而是選擇逃逸。李其昌的女婿王某說,負責現場勘察的法醫告訴他,如果對方及時報警,並撥打120急救電話,岳父的生命可能會被搶救過來。
  被刑拘前仍在上班
  城廂鎮黨委書記鐘桂林稱,修啟開今年40歲,在該鎮的職務系掛職,工作表現出色。“他平時沒有打獵的愛好。據我所知他不會開槍,也沒有獵槍。這次是他的朋友叫他一起去的”。鐘桂林稱,修啟開的朋友,另一犯罪嫌疑人吳某標為普通農民,並非公務人員。鐘桂林說,29日上午,修家人已經在鎮、村幹部陪同下到死者家裡道歉。
  事發後,在被刑拘前,修啟開仍回鎮政府正常上班。但在同事看來,他比平時更加內向沉默,“工作更認真努力了,但還是能看出來心裡有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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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衡東一村婦中槍身亡
  11月9日,衡東縣高湖鎮羊角村發生一起非法持有槍支非法打獵致人死亡案,57歲村民羅運英身中槍死亡。當天犯罪嫌疑人肖衛東向衡東縣公安局楊林派出所投案自首。經查,當天上午,肖衛東等11人分乘3輛汽車前往衡東縣高湖鎮羊角村打獵。中午12時許,11人到達衡東縣高湖鎮羊角村地段,肖衛東發現前方約20米處的柴草中有黑影晃動,以為是野豬,遂開槍,擊中村民羅運英。  (原標題:官員打獵傷人致死一個月內發生兩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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